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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秀雇主参评条件(“十佳雇主”在优秀雇主中选择) 〔1〕企业劳资关系和谐,连续两年无典型劳资纠纷发生; 〔2〕企业重视关心员工工作生活环境,本年度举办员工活动不少于2次; 〔3〕企业有着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为所有正式员工交纳不低于湖北省平均标准的社会统筹; 〔5〕在员工培训方面,企业当年给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不低于两次; 〔6〕无拖欠员工工资事件发生,员工平均工资不低于湖北省行业平均标准; 〔7〕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经营期间企业无违法行为发生,企业本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2%; 〔8〕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二)十佳人力资源机构参评条件 〔1〕在湖北正常开展业务时间超过三年,在人力资源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2〕具有明显的核心竞争力,其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在客户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和满意度,拥有广泛、优质的客户群体。 (三)十佳人才官(“十佳人才官”是在优秀人事经理中选择) 〔1〕有三年以上HR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的湖北区域HR经理人; 〔2〕在业界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对企业人力资源界整体发展产生过积极作用; 〔3〕尊重、关心、理解、信任人,善于挖掘、运用人才的潜能; 〔4〕成功推进企业各项制度和决策的执行,善于塑造企业文化; 〔5〕善于学习,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勇于引进新的管理思路、管理手段; 〔6〕制定全面合理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训计划,培训和指导员工; 〔7〕处事公正客观,做到诚信,以诚待人; 〔8〕善于协调雇佣关系、妥善处理劳资关系。 (四)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参评条件 〔1〕中部六省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所有制形式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现职董事长、总经理。 〔2〕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厉行两型社会的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改革发展思路。 〔3〕企业管理层和谐团结,识大局、顾大体,公道正派,奉公守法,作风民主,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运用推广高科技和有高科技技术含量的先进技术,提升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或企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为社会上的困难群体、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为安置就业、扶贫济困、资助教育、社会安定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6〕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节能减排,重视环境保护,积极搞好企业的“三废”治理。企业环保、节能减排等条件不达标的,对参评的企业、企业家实行一票否决。 〔7〕参选企业和企业家有强烈的诚信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业内有良好的信誉。评选方式: 评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专业的原则,由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基础数据、专家意见、企业访问、公众意见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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